双辽市生活垃圾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受双辽市国冶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已初步完成《双辽市生活垃圾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双辽市生活垃圾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双辽市双山镇祥云村,以双辽市城乡生活垃圾为燃料。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两炉一机,具有日处理垃圾量600吨(其中450吨新鲜生活垃圾+150吨陈腐垃圾可燃物)的能力。配2×300t/d垃圾焚烧炉,1×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计划于2020年3月投入运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废气污染物存在于焚烧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中,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SO2、NOx、烟尘、HCl、重金属及二噁英等。
2、水环境影响: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渗滤液、排污降温池底液及少量的冲洗废水。
3、固体废弃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灰渣。
4、声环境影响:电厂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范围约为75~100dB(A)。主要噪声设备为汽轮发电机组、送风机、引风机、各种水泵和机械通风冷却塔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控制燃烧温度,并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氮(SNCR)+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的综合控制措施,除尘效率不低于99.95%,脱硫效率不低于86%,HCl去除效率不低于95%,NOX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Nm3以下,重金属去除率不低于90%。处理后的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通过高60m、单管出口直径1.4m的双管套筒式烟囱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污降温池底液及冲洗废水回喷至生化仓以保证生物菌工作湿度要求,渗滤液排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采用灰渣分除,飞灰经固化后送至配套填埋场填埋;炉渣外售作建筑材料,不能综合利用时送往配套填埋场填埋。本项目对噪声源采取各种隔声、消声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所有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变化不大,本项目的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污降温池底液及冲洗废水回喷至生化仓以保证生物菌工作湿度要求,渗滤液排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故本项目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与本项目利益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点击下载),可登录www.nepdi.net。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项目厂址周围5km范围内(重点为1000m范围内)的民众及其它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实名、书面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后期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会沿线发放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进行公众参与专项调查。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辽市国冶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 话:13964227850 传 真:0532-66750633
联系地址:双辽市白市街596号 邮 编:136400
电子邮箱:xinhongyuangcjs@vip.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1-85798077 传 真:0431-85798122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368号 邮 编:130021
电子邮箱:mailto:libin@nepdi.netlibin@nepdi.net
二O一八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冯娜) [纠错]